电话:0351-2712561
Email: sxhuawen@163.com
庭前会议的几点问题 |
廉跃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
1.什么是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是指开庭前,法院为确保案件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组织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就案件审理中的程序性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而召开的一种会议。
2.庭前会议是否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庭前会议是一个案件审理前的准备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所以庭前会议并非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3.什么条件下启动“庭前会议”的程序?
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1)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福大的(2);社会影响重大的;(3)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4.庭前会议是否公开进行?
法律上并未禁止公开召开庭前会议。但实践中并未遇到公开召开的情形。
5.庭前会议可以召开几次?
法律规定上没有限制庭前会议召开的次数。根据《庭前会议规程》的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多次召开;休庭后,再次开庭前如有必要依然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6.谁可以参加庭前会议?
根据庭前会议的启动情形,参加庭前会议的人员可以分为四类:(1)合议庭组成人员;(2)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3)辩护人;(4)被告人;(5)如果庭前会议进行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法院应通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
7.庭前会议需要处理的事项有哪些?
(1)管辖问题;(2)有关人员是否回避;(3)是否不公开审理;(4)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5)是否申请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六)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七)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八)是否申请向证人或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九)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十)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8.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是否能在庭审中反悔?
根据《庭前会议》规程的规定,即便在庭前会议中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有正当理由提出异议的,法庭也应当在庭审中处理。
9.庭前会议的结果何时公布?
对于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在宣读起诉书后,法庭应当宣布庭前会议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多起犯罪事实的案件,可以在有关犯罪事实的法庭调查开始前,分别宣布庭前会议报告的相关内容。
律师简介:廉跃,高校法学讲师,长期担任上市公司、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联系电话:17703414669
联系微信:
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拥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刑辩团队,该团队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的研究与实践,坚持法律至上、证据为王,一直致力于为自由辩护,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战。多年来,团队已承办案件数百起,为众多被告人争取到了无罪、不予起诉、缓刑等裁判结果。
团队专注领域: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恶犯罪、暴力犯罪等刑事辩护、公司和个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相关法律服务。